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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将拉动资源溢价

发布日期:2006-11-18

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将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从煤炭行业进行试点。强调,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落实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和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合理调整资源税费政策,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和 宏观调控,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曾培炎指出,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矿产资源,在煤炭领域率先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试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对于全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据介绍,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资源储备相对不足。在主要矿产资源中,有一半左右矿种的探明储量趋于减少。二是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较低。各种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平均只有30%左右。三是矿业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四是矿山环境问题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曾培炎表示,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矿产资源开发运行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矿产品作为一种有限和稀缺资源的价值还没有充分体现。

《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而目前,在全国约13万户矿山企业中,大部分企业的矿业权是无偿或廉价取得的,资源占有成本也比较低。

“推行资源的有偿使用,就是要改变这种无偿或廉价使用资源的状况,建立起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曾培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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